1.彰邑城隍廟
彰邑城隍廟,就是彰化縣城內的城隍廟,《彰化縣志》記錄它在縣治東門內,座北朝南,雍正11年(1734)彰化知縣秦士望捐俸倡建,後來,乾隆22年(1757)知縣朱山、嘉慶5年(1800)知縣胡應魁均曾重修。本廟城隍爺在清代為官祀,屬於縣城隍,循明清制度封為四品顯佑伯,民國90年(2001)則因信眾尊崇神明,請示城隍爺獲得同意,向上天稟告後,宣告升格為仁愛侯。城隍廟正殿奉祀城隍爺,城隍爺是從「城牆」與「護城河」的護民形象演變而來的自然神,逐漸升格為「人格神」,兼有陰間行政官、司法官職責。城隍爺屬於地方神,故廟中題字用詞偏向白話,重在教民守分,如「爾來了」,或大門門聯「好大膽敢求我,快回頭莫害人」,俗俚易懂又鏗鏘有力,好不懾人。
2.彰邑城隍爺
光復初期,城隍廟年久失修、香火不盛,於民國58年重建(1969)為今貌,經費則為當時城隍爺出巡募款所得,此次出巡活動曾獲臺南西羅殿協助,兩廟至今仍會互相進香聯誼。民國60年成立重建委員會,次年就地重建,64年竣工落成為今貌。早年,彰邑城隍爺每隔一甲子60年擲筊決定是否出巡,民國85年(1996)起改為每12年擲筊一次,最近是民國109年(2020)2月8日由彰化縣長擲出立筊聖杯,應允出巡,8月1日在廟中舉行城隍爺登轎大典和5天慶典,2日夜間暗訪、3日出巡、4日車巡,9月3-4日祝壽。
3.城隍爺職司「理幽贊明」
彰邑城隍廟正殿懸有乾隆22年(1757)彰化知縣朱山敬立的「理幽贊明」古匾。日治時期,日本總督府為有效控制臺灣人民,除了日常食衣住行皆有限制之外,對信仰也加以控管,禁止民眾祭拜城隍,彰化市尹安詮院貞熊也將廟中所有神像收入市役所倉庫。二戰後國民政府來臺,原廟地被民眾占用,象徵一城守護神的城隍廟,曾一度凋零;光復後,民國34年(1945)10月開放民眾自由祭拜,但彰化市對各廟宇的管理仍未解除。
4.溫柔的支柱―城隍夫人
城隍廟中二樓左側龍邊奉祀城隍夫人,為輔佐城隍爺的要角。城隍夫人象徵公正、慈和的存在,協助城隍爺處理陰司事務,也被信眾視為家庭與情感的守護者,其形象結合威儀與溫柔,展現城隍信仰中剛柔並濟的精神內涵。
5.城隍最佳護衛與助手―范、謝將軍
城隍廟大門內兩旁立有范、謝二將軍,他們如同古時候官衙的捕快,手執手銬、腳鐐,專司緝拿惡鬼、協助賞善罰惡,常作為城隍爺等具有司法職能神祇的部將。范、謝將軍俗稱七爺、八爺,身著衣服不一定是黑色與白色,但手持物品多以羽扇、綸巾為主;兩神的帽子型式又分為將軍帽及捕快帽,警惕眾生切莫為惡。
6.城隍廟師爺―文武判官群
城隍廟正殿內左右兩側,分立著文判官與武判官,象徵城隍爺主持正義、審善罰惡的堅強團隊陣容。民間傳說中,各地城隍座下均設有文武判官二職,文判官粉面,著官服,右手拿毛筆,左手執生死簿,一筆筆嚴謹紀錄每個人的善惡行為;武判官通常著官服,手持「金瓜(金瓜錘)」、「鐧錐(九節鞭)」、或持「筆撾(判官筆)」,負責押解亡魂,查銷生死簿,有的武判官額頭上會有一個太極印記。
7.觀音菩薩柔和協濟城隍理事
城隍廟二樓奉祀觀音菩薩,象徵慈悲與救苦救難的精神。觀音菩薩以聆聽眾生苦難、普度眾生聞名,與城隍爺的公正審判形成剛柔並濟的信仰結構。此配置展現城隍廟不僅具有司法象徵,也承載撫慰人心、安定社會的宗教功能。廟前左方原有一方「古月井碑記」,是清代嘉慶年間彰化知縣胡應魁勒石碑記,現在已經遷移至古月民俗館內。
8.清朝同知孤女劉滿姑
彰邑城隍廟內陪祀有劉滿姑神像,這位小姑娘為湖南湘潭人,是清朝臺灣府北路理番同知劉亨基之女,17歲時隨父親到彰化任職,乾隆51年(1786)林爽文起事攻陷彰化城,劉亨基死,滿姑懼怕受辱,投池水淺未死,起事黨徒拉起她,勸令跟從,遭到劉滿姑厲罵,遂將她支解。事平後,朝廷賜她祭葬,在原籍建坊紀念,也飭臺灣官員在郡邑烈女祠設位致祭。本廟二樓的劉滿姑塑像為罕見之大型軟身烈女神尊,原是日治時期安祀於彰化龍鳳寺的邑主姑娘,今移奉本廟,與註生娘娘同祀,位於虎龕註生娘娘左側。
9.城隍爺的教具與警語
城隍廟建築中最具特色者,為殿內高懸的木製大算盤,象徵天地有數、善惡皆會被記錄,呼應城隍信仰中的審判與公正精神。大門門柱刻有警世標語的對聯,語句直白,提醒世人行善避惡、因果不爽,透過建築與文字的結合,強化城隍廟作為道德教化空間的意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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